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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查处鄂尔多斯市西北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擅自进行投料试车行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28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关于严厉查处鄂尔多斯市西北能源化工

有限责任公司擅自进行投料试车行为的通知

内安监管三字201610

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125日,接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电话通知,要求严肃查处鄂尔多斯市西北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北能源化工)擅自进行投料试车行为。接总局通知后,我局十分重视,立即向准格尔旗安监局核实。经核实,西北能源化工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实际建成产能超出立项设计产能;二是相关规章制度不健全、员工培训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未全部持证、特种设备无使用许可。该公司在不具备投料试车生产条件下于118日擅自投料、涉嫌非法试生产,责令你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西北能源化工擅自投料试车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一、立即停止西北能源化工投料试车行为

二、追溯西北能源化工投料试车所用危险化学品来源,严肃查处非法违规销售、购入危化品环节,切断非法生产所用原料来源。

三、对西北能源化工擅自投料试车行为有关情况深入调查,如存在特种设备未检测、未取得使用许可擅自使用,防雷防静电设施未检测投入使用,未完成消防建审,非法装卸、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情况,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内政发〔2015145号),通知质量技术监督、气象、消防、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四、对擅自投料试车产生的危险化学品等物料,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通知环保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督促准格尔旗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企业组织擅自投料试车、涉嫌非法生产依法严厉追责,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的责任。

六、责令西北能源化工依法依规限期整改,督促准格尔旗对该企业强化监管,防止再次发生擅自试车行为。

七、各地区如有此情况,参照此通知予以严肃查处;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防止今后发生类似事件。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1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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