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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8/2021-18359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文  号 内安委办〔2021〕12号
成文日期 2021-04-01 发布日期 2021-04-01
公文时效

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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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安委办202112


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转发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矿山安全

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自治区公安厅、自然资源厅、应急管理厅、能源局,内蒙古煤矿安监局: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2021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报告。

联系人:舒立论,联系电话:0471-4820243



202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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