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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4年版)》解读
发布日期:2024-07-29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有序有效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自治区印发了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4年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预案》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及过程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高效处置突发地质灾害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有关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由于自治区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调整,各相关单位机构职能发生转变,对《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0年版)》进行重新修订是适应新形势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

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启动了《预案》修订工作。征求了12个盟市和28个相关单位意见,根据各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对《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并进行了专家评审和合法性审查,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于2024年6月27日印发施行,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0年版)》(内政办发〔2020〕8号)同时废止。

二、修订依据

本预案修订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

三、预案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十大部分内容。一是总则,明确了《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二是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明确了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等内容;三是组织体系及其职责,明确了领导机构、指挥机构、指挥机构成员单位、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任务;四是预防和预警机制,明确了预防预报预警信息、预防预警行动、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等工作措施;五是应急响应,明确了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结束等分级响应程序;六是部门职责,明确了紧急抢险救灾、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治安交通和通讯、基本生活保障、信息报送和处理、应急资金保障等工作措施;七是应急保障,明确了应急准备、通信和信息传递、应急技术保障、宣传与培训、信息发布、监督检查等内容;八是预案管理,规范了预案修订、宣传演练培训等方面的要求;九是责任与奖惩,明确了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的表彰奖励、责任追究;十是附则,解释有关名词术语,明确了预案解释部门、预案的实施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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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4年版)》解读 发布日期:2024-07-29 10:1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有序有效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自治区印发了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4年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预案》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及过程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高效处置突发地质灾害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有关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由于自治区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调整,各相关单位机构职能发生转变,对《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0年版)》进行重新修订是适应新形势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

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启动了《预案》修订工作。征求了12个盟市和28个相关单位意见,根据各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对《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并进行了专家评审和合法性审查,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于2024年6月27日印发施行,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0年版)》(内政办发〔2020〕8号)同时废止。

二、修订依据

本预案修订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

三、预案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十大部分内容。一是总则,明确了《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二是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明确了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等内容;三是组织体系及其职责,明确了领导机构、指挥机构、指挥机构成员单位、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任务;四是预防和预警机制,明确了预防预报预警信息、预防预警行动、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等工作措施;五是应急响应,明确了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结束等分级响应程序;六是部门职责,明确了紧急抢险救灾、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治安交通和通讯、基本生活保障、信息报送和处理、应急资金保障等工作措施;七是应急保障,明确了应急准备、通信和信息传递、应急技术保障、宣传与培训、信息发布、监督检查等内容;八是预案管理,规范了预案修订、宣传演练培训等方面的要求;九是责任与奖惩,明确了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的表彰奖励、责任追究;十是附则,解释有关名词术语,明确了预案解释部门、预案的实施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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