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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应急指挥中心主任李岩
《规范》进一步理顺内蒙古自然灾害类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信息报告标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渠道不畅通、报送不及时等突出问题,为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灾害事故信息报告工作提供了遵循。
《规范》强化了责任体系,强化了各级党委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灾害事故信息报告责任;强化了各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生产经营单位灾害事故信息报告主体责任;明确了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灾害事故信息报告义务。同时,《规范》统一标准程序,明确了自治区、盟市、旗县、乡镇、嘎查村五级的灾害事故信息报告标准和程序。
《规范》要求,灾害事故信息报告工作要做到首报及时、续报准确、终报全面、逢报必审,要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值班电话、网络系统做到上下贯通、左右联通、内外畅通。《规范》指出,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应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工作考评制度,定期通报,将信息报告工作纳入地方应急管理考评范围。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应急指挥中心主任李岩
《规范》进一步理顺内蒙古自然灾害类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信息报告标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渠道不畅通、报送不及时等突出问题,为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灾害事故信息报告工作提供了遵循。
《规范》强化了责任体系,强化了各级党委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灾害事故信息报告责任;强化了各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生产经营单位灾害事故信息报告主体责任;明确了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灾害事故信息报告义务。同时,《规范》统一标准程序,明确了自治区、盟市、旗县、乡镇、嘎查村五级的灾害事故信息报告标准和程序。
《规范》要求,灾害事故信息报告工作要做到首报及时、续报准确、终报全面、逢报必审,要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值班电话、网络系统做到上下贯通、左右联通、内外畅通。《规范》指出,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应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工作考评制度,定期通报,将信息报告工作纳入地方应急管理考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