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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安委办印发通知集中开展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工作
发布日期:2023-02-2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自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集中开展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指出,各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工作力度,增强社会消防安全意识,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通知》明确,全区各地要对冒牌消防培训开展一次集中整治,通过线下、线上等多种方式,广泛摸排开展冒牌消防培训的机构和人员信息,对冒充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冒牌消防培训中推销的消防产品开展质量专项整治,通过购买消防产品并送检、现场检查判定的方式,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消防产品及时做出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积极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消防宣传新媒体,抓住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宣传月、“3·15”产品质量月等重要节点,通过张贴警示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制作播放科普宣传片等形式,加大消防知识普及力度,让人民群众增强消防意识,重视消防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职责分工,互相配合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并且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评价内容,建立监管长效机制,通过多种治理手段,着力优化消防产品市场环境,避免各类冒牌消防培训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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