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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的部署要求,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核心目标,以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53条配套举措为重要抓手,以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为有效手段,创建“建机制、夯基础、强监管、善服务、提效能”工作思路,不断强化主动监管、依法监管、精准监管、有效监管,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2022年,全盟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起、死亡11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7起、下降41.2%,死亡人数减少10人、下降47.6%,实现“双下降”。其中工矿商贸领域共发生事故3起、死亡2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11起、下降78.6%,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5人、下降88.2%,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大幅度“双下降”。特别是在全盟危险化学品、矿山、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固有系统风险不断增加、阶段性增量风险复杂叠加的情况下,阿右旗、额济纳旗、阿拉善高新区、策克口岸、乌兰布和在有数据统计以来,第一次同时实现工矿商贸领域零事故,为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安全生产保障,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做出了阿拉善贡献。
一、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促责任落实,激发安全监管潜能潜力。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及自治区配套举措为契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任务分工方案》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约谈办法、通报办法、警示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修订《阿拉善盟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组织编制《部门安全生产权利和责任清单》,建立了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交办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有力推动和保障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有序有效进行。其中《阿拉善盟进一步加强精细化工领域安全风险管控的若干措施》作为先进典型获得自治区认可,由自治区安委办在全区范围内转发推广。局机关创新提出“一五五六工作要求”,即一个总体工作思路(建机制、夯基础、强监管、善服务、提效能)、五句机关文化训词(自信、担当、创新、勤奋、和谐)、五个工作落实标准(严、细、深、实、快)、六个干部必备能力(学习、写作、调查研究、业务工作、沟通协作、工作执行),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凝聚思想共识、提升工作质效、增强干事本领、抓好工作落实。建立全盟应急管理系统季度分析调度工作机制,全年召开系统会议6次,定期总结分析形势、研究部署重点工作,着力推进盟旗联建、强化上下联动,促进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共建共享共治共进,全系统工作作风、效率、质量明显改善。
二、以夯实基层基础促能力提升,强化安全生产前提保障。一是强化调研督导。局党委将调查研究作为一切工作的先导,局主要领导深入旗区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宣讲5次、调研座谈10余次、实地督导企业60余家次,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分析安全监管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制定对策措施,有效传导压力,精准发力推动责任措施落实。二是摸清监管企业底数。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工贸三个直接监管行业建立安全监管电子档案,实现一企一档动态管理,提升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三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新编修订18部全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驻盟部队和周边地区签订救援合作协议,开展应急实战演练,指挥高效、覆盖广泛、功能齐全的应急救援体系初步形成。四是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持续推进高危行业企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进65家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推进88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企业完成自动化改造,推动37家化工企业开展生产全流程自动化改造。五是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加大《安全生产法》等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宣教力度,注重“一报一刊和两微”学习运用,举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专题讲座,不断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水平。
三、以强化督查检查促压力传导,推动排查整治走深走实。一是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盟安委会、安委办实行领导包片责任制,紧盯重点时段和重要节点,全年累计开展盟级督查7次,检查部门和企业2000余家次,排查整治问题隐患1.5万余项。组织开展旗区间安全生产异地互查互学,着力提升监管水平,有效解决监管执法“宽松软”。统筹做好疫情突发期间安全监管,创新工作举措,启动非现场检查4次,抽查检查企业800余家次,做到监管不断档、责任不落空。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盟外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我盟同类型企业开展自查和警示教育,预防同类事故、排除同类风险;盟内发生事故,在全盟范围内通报,事故企业立即停产整顿,所在旗区举一反三在同行业开展集中治理。全年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自建房、矿山、冶金等工贸领域、道路交通、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建设、特种设备、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外包工程、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检维修作业、企业试生产等高风险作业专项整治20余次,有效预防同类事故发生。全面落实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各项要求,组织开展盟旗两级质效评估和企业自查自纠,盟级评估检查盟直部门22家、旗直部门33家、企业91家,排查整治问题隐患1100余项。三是全力保障党的二十大期间形势稳定。围绕“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核心任务,创新开展“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集中攻坚月”活动,强化隐患排查、蹲点驻守、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等工作举措。成立安全生产指导服务组进行蹲点驻守,全覆盖巡回不间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共出动监管人员352人次、聘请专家306人次、检查企业270家次、开展突击夜查49家次、排查整治问题隐患2460条,有效整治一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确保重点时段安全稳定。
四是以善用多种方式促监管服务,引领企业主动担当履责。一方面把增加企业违法成本作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以“执法行为规范年”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行“三位一体”示范执法和“说理式执法”,创建《干部工作日志》《值班值守日志》《执法日志》“三志”制度,建立《阿拉善盟执法检查统计表》,全面、规范统计执法检查情况。对涉及处罚项的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处罚,对违法行为恶劣、屡教不改的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行政处罚力度,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涉及危险作业的视同发生事故立案调查,对事故企业一律依法依规进行上限处罚。建立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制定《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规定(试行)》,鼓励社会公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举报违法行为。每半年向所有企业通报全盟事故、行政处罚情况。今年以来,全盟应急管理系统共受理办结安全生产举报25起,日常监管立案处罚企业105家次,合计处罚金额587.9万。对典型案例和重大隐患予以公开曝光,制作发放《生产安全事故及行政罚款警示教育案例汇编》600 余份,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另一方面加强教育引导和指导服务,在项目准入环节,将审批环节由45项压缩至33项,将审批时限由法定时限的296天压缩至69天,对同一地区有2个及以上企业项目开展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实行主动上门服务,提升审批效率,对企业审批、换证期限进行提前告知,降低企业违规风险。在三项岗位人员培训环节,努力克服疫情反复、培训资源不足等实际困难,创新开展“互联网+安全培训”,全年共开展培训160期,培训各类人员9263人,轮训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等三类包保责任人288人,尽最大努力满足企业安全培训需求,提升从业人员安全能力和水平。在日常监管环节,充分发挥专家专业技术支持作用,加强安全生产专家库建设,全年充实安全生产专家58名,近年来累积投入专家费用300余万元。组织各旗区企业安全生产技术骨干成立全盟安全生产技术志愿服务队,开展服务指导500余家次,有效推进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以“重点工作+”促效能提升,统筹推进重点任务。以落实国家、自治区督查反馈为重点,全力推进危化企业安全评估、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设计诊断、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贸行业“百日清零”、非煤矿山“安全评估+执法+服务”等重点任务,创建“重点工作+”监管模式,将专项工作与督查检查、监管执法、安全宣教、指导服务相结合,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特别是危险化学品领域完成73家企业安全设计诊断,推动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完成安全风险排查评估,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推动企业对超过10年的老旧装置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改造提升,完成70家精细化工企业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开展无储存危险化学品经营专项整治,完成92家危化企业安全评估。创建“党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模式,通过带基层、带作风、带能效提升、带队伍、带宣传、带重点工作、带监管执法、带志愿服务“八个带”方式,以上率下促进全盟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树牢“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凝聚监管力量。同时,全面总结固化督查检查经验做法,制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规范》,从检查程序、检查内容、成果运用、工作要求等方面,对综合督查、专项检查、企业自查、非现场检查四类督查检查方式进行全面规范,切实提升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