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徽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蒙文版 |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
安全生产电话
政务微信
|
邮箱
政务微信
| 长辈版 长辈版|
部门网站导航

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厅
  • 科学技术厅
  • 工业和信息化厅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厅
  • 民政厅
  • 司法厅
  • 财政厅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自然资源厅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态环境厅
  • 外事办公室
  • 交通运输厅
  • 水利厅
  • 农牧厅
  • 商务厅
  • 文化和旅游厅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厅
  • 应急管理厅
  • 审计厅

自治区直属特设机构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治区直属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广播电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能源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保局
  • 信访局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搜本站

  • 搜本站
  • 搜平台

搜本站

  • 搜本站
  • 搜平台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党建工作 应急管理 政民互动 科普宣教
首页 > 首页 >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板材厂“1·18”事故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19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6年1月18日,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板材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经自治区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该事故已达到三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为迅速开展救援、救助伤员、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后,各相关单位立即按照预案分工落实,成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全力现场处置,加强风险管控,保障应急支撑,严格信息报送。

本公告自1月19日凌晨起施行,应急响应终止时间将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自治区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1月19日                


附件:
关闭
打印
中国政府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军民融合办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学技术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网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牧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播电视局 体育局 能源局 林业和草原局 内蒙古气象局 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蒙古局 呼和浩特海关 满洲里海关 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自治区总工会 团委 妇女联合会 文物局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国应急信息网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 包头应急管理局 呼伦贝尔应急管理局 兴安盟应急管理局 通辽市应急管理局 赤峰市应急管理局 锡林郭勒盟应急管理局 乌兰察布市应急管理局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 乌海市应急管理局 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
北方新报 腾格里新闻 内蒙古新闻 应急管理报 人民网 新华网 中国网 CCTV 求是网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网
政府网站
安委会成员单位
全国应急系统网站
盟市应急管理网站
有关媒体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电话:0471-4826786蒙ICP备19004719号-1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0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74 

本网站发布的所有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如遇到任何以本网站名义收取费用的情况请向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纪检部门举报

微信端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统一标识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搜本站
  •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党建工作
  • 应急管理
  • 政民互动
  • 科普宣教
  •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板材厂“1·18”事故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19 09:1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6年1月18日,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板材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经自治区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该事故已达到三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为迅速开展救援、救助伤员、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后,各相关单位立即按照预案分工落实,成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全力现场处置,加强风险管控,保障应急支撑,严格信息报送。

本公告自1月19日凌晨起施行,应急响应终止时间将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自治区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1月19日                

  •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 蒙ICP备19004719号-1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046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74  电话:0471-4826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