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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现面向社会比选采购代理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原则
此次比选工作是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面向社会公开采购代理机构的一种形式,对有合作意向的优质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比选。
二、比选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自愿与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开展业务合作的,按要求装订比选资料,在指定时间内递交至指定地点。
2.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的比选资料和登记信息仅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合作委托的参考依据,不作为合作承诺。
三、比选数量及服务年限
选取5家企业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采购代理机构,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内如遇政策调整,按有关规定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不确保入围单位业务量。
四、比选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登记并依法依规开展业务的采购代理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022年至2024年(以下称“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在呼和浩特市区内有固定办公及开评标场所。
5.其他条件:
5.1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比选时,应提供由法人出具的对本参选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比选。
5.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符合上述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可在规定时限内将相关资料提交。
五、比选资料要求
(一)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表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备案截图。
4.2023年度完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5.2024年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2024年3个月的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网页截图。
7.与此次合作意向有关的其它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公司基本情况
提供公司的注册资金、办公场所面积(附房产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开评标室软硬件设施配备情况等资料。
(三)公司业绩
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代理政府采购项目货物、服务及工程等业绩资料。
(四)团队人员
项目团队人员需配备合理,满足工作需要,项目团队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五)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包括内部管理制度、代理项目工作计划及流程、代理项目关键环节说明及解决方案、防范处理质疑、异议、投诉等内容。
六、报名时间地点
接收比选资料时间: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12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赛罕区腾飞南路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
联系人及电话:马义,0471-4820035。
七、比选资料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比选资料需有清晰的目录,并装订成册,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并盖骑缝章。提供纸质版资料2份,U盘电子版1份。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比选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如提交虚假材料及隐瞒有关情况的,一律不考虑委托合作。
本公告由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负责解释。
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
2024年8月31日
为进一步规范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现面向社会比选采购代理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原则
此次比选工作是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面向社会公开采购代理机构的一种形式,对有合作意向的优质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比选。
二、比选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自愿与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开展业务合作的,按要求装订比选资料,在指定时间内递交至指定地点。
2.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的比选资料和登记信息仅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合作委托的参考依据,不作为合作承诺。
三、比选数量及服务年限
选取5家企业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采购代理机构,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内如遇政策调整,按有关规定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不确保入围单位业务量。
四、比选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登记并依法依规开展业务的采购代理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022年至2024年(以下称“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在呼和浩特市区内有固定办公及开评标场所。
5.其他条件:
5.1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比选时,应提供由法人出具的对本参选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比选。
5.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符合上述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可在规定时限内将相关资料提交。
五、比选资料要求
(一)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表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备案截图。
4.2023年度完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5.2024年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2024年3个月的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网页截图。
7.与此次合作意向有关的其它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公司基本情况
提供公司的注册资金、办公场所面积(附房产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开评标室软硬件设施配备情况等资料。
(三)公司业绩
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代理政府采购项目货物、服务及工程等业绩资料。
(四)团队人员
项目团队人员需配备合理,满足工作需要,项目团队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五)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包括内部管理制度、代理项目工作计划及流程、代理项目关键环节说明及解决方案、防范处理质疑、异议、投诉等内容。
六、报名时间地点
接收比选资料时间: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12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赛罕区腾飞南路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
联系人及电话:马义,0471-4820035。
七、比选资料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比选资料需有清晰的目录,并装订成册,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并盖骑缝章。提供纸质版资料2份,U盘电子版1份。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比选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如提交虚假材料及隐瞒有关情况的,一律不考虑委托合作。
本公告由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负责解释。
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