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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按照《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鄂安委发〔2026〕1号)要求,自 2026 年 1 月 26 日起,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全市涉及球罐设施的 29 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采取市、旗两级分级推进的方式,其中市级直接检查 6 家企业,旗区检查 23 家企业。检查聚焦危化企业生产装置、储罐库房、特种设备等关键环节,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化工企业可燃液体常压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以及硝化、涉氯、硝酸铵、精细化工等企业安全规范和特种设备安全规程,严查企业在落实各级安全生产文件部署,工艺装置运行、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及特种设备、外委承包商和冬季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检查组将督促企业制定“五定”措施,落实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将督促企业实行“一隐患一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整改方案及安全防控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形成闭环、实现销号。
为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按照《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鄂安委发〔2026〕1号)要求,自 2026 年 1 月 26 日起,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全市涉及球罐设施的 29 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采取市、旗两级分级推进的方式,其中市级直接检查 6 家企业,旗区检查 23 家企业。检查聚焦危化企业生产装置、储罐库房、特种设备等关键环节,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化工企业可燃液体常压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以及硝化、涉氯、硝酸铵、精细化工等企业安全规范和特种设备安全规程,严查企业在落实各级安全生产文件部署,工艺装置运行、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及特种设备、外委承包商和冬季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检查组将督促企业制定“五定”措施,落实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将督促企业实行“一隐患一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整改方案及安全防控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形成闭环、实现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