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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多措并举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发布日期:2025-06-0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今年以来,乌兰察布市多措并举、严防严守,着力在“压、查、督、严、强”五方面狠下功夫,切实守牢安全生产底线,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强化意识“压”责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规范并建立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干部2025年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建立全市安全生产工作“3+6+5+2”市长调度机制,紧盯各副市长、各旗县市区长、市直各委办局长“3个层面”,督促落实隐患排查、隐患整改、执法检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事故调查处理、宣传培训“6件事”,严格执行通报调度、会议、跟踪问效、问题曝光、约谈“5项工作制度”,成立调度办、监督办“2个专项办”,推动领导干部建立个人安全生产履职档案,定期调度召开会议、带队检查等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对履职不到位的及时点对点发送提示函,督促严格落实个人安全生产责任。调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能源、危险化学品等12个安全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明确各安全专业委员会职责,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专业监管优势,推动各部门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合力。组织各行业监管部门结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告知书,发送至每一家监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并签字确认,推动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全面深入“查”隐患。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各旗县市区、开发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在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消防、道路交通等12个重点行业领域,综合运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交叉互查、暗访抽查、专家会诊、智能监测“六查法”,深入排查整治问题隐患,扎实开展“外包项目施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自己查不出查不清问题隐患”2个专项整治,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组织各行业领域广泛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逐步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制定《乌兰察布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效能,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精准帮扶“督”落实。建立全市安全生产蹲点帮扶机制,组织应急、住建、交通等部门成立6个市级蹲点帮扶组,围绕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重点时段安全防范、“一件事”全链条整治等重点工作,对各旗县市区及开发区开展蹲点帮扶,督促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细。

事故调查“严”处理。对今年以来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全部挂牌督办或提级调查,严肃追责问责,充分发挥事故调查震慑作用。针对典型事故,制作警示教育小短片,强化以案说法、以案促改。持续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市县两级共设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账户13个,安排专项资金700万元,鼓励全社会及企业员工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应急体系“强”建设。全面梳理全市43部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督促未在有效期内的尽快修订,明确2025年应急演练计划,全面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以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应急综合救援队伍、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建成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19支510人,依托企业建成矿山救护、应急救援、消防救援等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25支10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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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多措并举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发布日期:2025-06-05 11:4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今年以来,乌兰察布市多措并举、严防严守,着力在“压、查、督、严、强”五方面狠下功夫,切实守牢安全生产底线,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强化意识“压”责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规范并建立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干部2025年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建立全市安全生产工作“3+6+5+2”市长调度机制,紧盯各副市长、各旗县市区长、市直各委办局长“3个层面”,督促落实隐患排查、隐患整改、执法检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事故调查处理、宣传培训“6件事”,严格执行通报调度、会议、跟踪问效、问题曝光、约谈“5项工作制度”,成立调度办、监督办“2个专项办”,推动领导干部建立个人安全生产履职档案,定期调度召开会议、带队检查等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对履职不到位的及时点对点发送提示函,督促严格落实个人安全生产责任。调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能源、危险化学品等12个安全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明确各安全专业委员会职责,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专业监管优势,推动各部门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合力。组织各行业监管部门结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告知书,发送至每一家监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并签字确认,推动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全面深入“查”隐患。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各旗县市区、开发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在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消防、道路交通等12个重点行业领域,综合运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交叉互查、暗访抽查、专家会诊、智能监测“六查法”,深入排查整治问题隐患,扎实开展“外包项目施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自己查不出查不清问题隐患”2个专项整治,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组织各行业领域广泛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逐步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制定《乌兰察布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效能,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精准帮扶“督”落实。建立全市安全生产蹲点帮扶机制,组织应急、住建、交通等部门成立6个市级蹲点帮扶组,围绕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重点时段安全防范、“一件事”全链条整治等重点工作,对各旗县市区及开发区开展蹲点帮扶,督促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细。

事故调查“严”处理。对今年以来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全部挂牌督办或提级调查,严肃追责问责,充分发挥事故调查震慑作用。针对典型事故,制作警示教育小短片,强化以案说法、以案促改。持续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市县两级共设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账户13个,安排专项资金700万元,鼓励全社会及企业员工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应急体系“强”建设。全面梳理全市43部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督促未在有效期内的尽快修订,明确2025年应急演练计划,全面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以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应急综合救援队伍、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建成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19支510人,依托企业建成矿山救护、应急救援、消防救援等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25支10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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