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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坚决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近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就切实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各地要清醒认识到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统筹安排、精心部署,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通知》要求,要深入分析研判,守住节日期间重点领域安全关口。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交通运输、城镇燃气、大型群众性活动、商贸、特种设备、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安全监管,确保岁末年初安全形势平稳。要坚持统筹兼顾,有力防范应对冬季自然灾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加强寒潮、雨雪、冰冻、大风等灾害性天气监测,强化会商研判,多渠道、高密度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和灾害风险提示,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应对措施,确保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运转。同时,要全力做好黄河防凌工作,及时清除行凌障碍,确保黄河防凌安全。要强化应急准备,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处置工作。紧盯元旦春节假期各类风险隐患,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扎实做好受灾群众过冬安置、冬春救助各项工作,科学高效处置突发事件。
《通知》强调,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以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提高灾害事故信息敏感性,加强事故灾情信息核实、报送,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同时,要配齐配强应急值守力量,强化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值班工作规范和应急处置流程,有序部署应对处置工作。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坚决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近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就切实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各地要清醒认识到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统筹安排、精心部署,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通知》要求,要深入分析研判,守住节日期间重点领域安全关口。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交通运输、城镇燃气、大型群众性活动、商贸、特种设备、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安全监管,确保岁末年初安全形势平稳。要坚持统筹兼顾,有力防范应对冬季自然灾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加强寒潮、雨雪、冰冻、大风等灾害性天气监测,强化会商研判,多渠道、高密度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和灾害风险提示,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应对措施,确保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运转。同时,要全力做好黄河防凌工作,及时清除行凌障碍,确保黄河防凌安全。要强化应急准备,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处置工作。紧盯元旦春节假期各类风险隐患,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扎实做好受灾群众过冬安置、冬春救助各项工作,科学高效处置突发事件。
《通知》强调,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以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提高灾害事故信息敏感性,加强事故灾情信息核实、报送,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同时,要配齐配强应急值守力量,强化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值班工作规范和应急处置流程,有序部署应对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