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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措施,全力服务保障复工复产,为2021年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自治区安委办第三督导检查组于2021年3月8日至14日赴锡林郭勒盟、通辽市的4个旗县区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并对上述地区的6家企业进行抽查检查。
督查组每到一地,都听取属地政府有关全国“两会”期间和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情况汇报,并按照事先制定的督查方案随机抽查部分非煤矿山、冶金工贸等行业领域企业进行实地检查。通过现场检查、实地听取汇报和专家作业现场会诊等方式查找企业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此次督导检查共排查发现隐患17条,下达《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整改通知书》3份,均要求属地政府严格督促企业将问题和隐患列入整改计划,确保及时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