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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等有关规定,经过企业自评、申请、现场评审等环节,拟认定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内蒙古久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气厂4家企业为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企业,现予以公示。
有关单位、团体和个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署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29日。联系电话:13051583015,0471-4824537。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40号西副楼3楼324室。
附件:2024年第二批拟认定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危险化学品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
2024年第二批拟认定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危险化学品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名单
序号 |
申请单位 |
申请类型 |
评审单位 |
1 |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
复评 |
陕西仁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 |
内蒙古久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复评 |
陕西仁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3 |
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复评 |
陕西仁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4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气厂 |
首次 |
陕西仁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等有关规定,经过企业自评、申请、现场评审等环节,拟认定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内蒙古久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气厂4家企业为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企业,现予以公示。
有关单位、团体和个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署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29日。联系电话:13051583015,0471-4824537。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40号西副楼3楼324室。
附件:2024年第二批拟认定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危险化学品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
2024年第二批拟认定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危险化学品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名单
序号 |
申请单位 |
申请类型 |
评审单位 |
1 |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
复评 |
陕西仁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 |
内蒙古久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复评 |
陕西仁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3 |
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复评 |
陕西仁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4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气厂 |
首次 |
陕西仁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